公告通知
常州市儿童医院2010年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18 08:00:00 浏览量:88
根据常州市卫生局《关于公布常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四周期继续医学教育课程的通知》(常卫科教〔2006〕202号)要求,经常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现公布2010年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课程的学习和开考科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公共必修课开考科目(共6门)
《医学心理学》、《卫生法学》、《卫生经济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医学伦理学》、《医患沟通学》
参加对象:各类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10年度参加工作的医务人员今年暂时不报名)。
二、专业必修课开考科目(共26门)
(1)临床医学:
初 级 《病理生理进展》、《临床药理学》、《临床流行病学》
中高级 《临床医学思维》、《医学科研设计方法》
(2)护 理:
初 级 《人际关系与护士礼仪》、《社区护理》
中高级 《护理经济学》、《护理管理学》
(3)药 学:
初 级 《药物与药物治疗学》、《药物信息资源检索与利用》
中高级 《药物与药物治疗学》、《药品不良反应与监测》
(4)卫生管理:
初 级 《管理学基础》、《卫生信息管理》
中高级 《医院管理》、《卫生政策》
(5)临床中医
初 级 《中医内科》
(6)医学影像
初 级 《医学影像学》、《临床CT诊断学》
中高级 《磁共振成像诊断学》、《影像断层解剖学》
(7)医学检验
初 级 《临床检验》、《临床生化》
中高级 《临床微生物》、《临床免疫学》
参加对象: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医务科、护理部,联系电话:88875168、88875399。
3.报名方式:以各科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将报名表及时交医务科、护理部。以往参加过公共必修课考试的人员可到医务科或护理部查询自己以往的记录。
注:报名表请字迹清楚。开考科目以自学为主。
4、考试方式:医院组织集中参加考试,考试形式为开卷。
5、考试时间:
注:报名与考试请注意严肃性,按照卫生局的规定,必须将报名表与考试时间交由卫生局备案。考试合格,经卫生局审核,按科目每门授予常州市继续医学教育Ⅱ类学分5分。
6、考试地点:综合楼八楼会议室
四、考试课程参考教材(见附件)
教材各科已于2007年起每年集中订购并发放到科室,个人学习和考试可向科室或个人借用,也可自行购买。考试时请带好与考试科目相关的教材。
医务科
附件1:常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必修课程参考教材
1、《医学心理学》 张日新等主编 东南大学出版社
2、《卫生法学》 赵同刚等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3、《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陆召军、李君荣等主编 东南大学出版社
4、《新生命医学伦理学》 孙慕义、张慰丰等主编 东南大学出版社
5、《医患沟通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6、《卫生经济学》程晓明等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附件2:常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必修课程参考教材
级别 |
教材名称 |
出版地 |
备注 |
初级 |
《病理生理进展》.中国病理生理杂志 |
中国广州济南大学 |
临床医学 |
《临床药理学》.乔海灵 祝晓光 |
郑州大学出版社 | ||
《流行病学》.王建华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
中高级 |
★《医学哲学-临床医学思维》.刘虹 |
东南大学出版社 | |
《医学科研设计方法》.熊鸿燕 |
西南师范大学 | ||
初级 |
*《护士礼仪与人际沟通》高燕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护理 |